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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

来源:商洛市商务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0-23 2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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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商洛市电商服务中心职员(试用期)刘柁因工作业绩突出,同意转正并聘任为市电商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主要事实:刘柁,男,1991年8月出生,2013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科技大学安全工程专业,取得本科学历;2016年6月毕业于西安科技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7月参加工作,2017年10月通过研究生公开招聘进入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工作,先后在法制协调科、驻丽光村脱贫攻坚工作队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认真完成录入丽光村档案整理、入户走访和贫困户研判工作,经常加班到深夜,每月驻村时间平均在24天以上;每季度向市商务局和市扶贫局报告驻村脱贫攻坚情况,对我局驻村扶贫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文件依据:对该同志实施此项奖惩,主要依据是《中共商洛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市直商务系统干部职工鼓励激励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款:对在精准扶贫、电商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干部职工,优先提拔使用;对助推商洛发展成效特别显著、实绩特别突出的干部职工,可破格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