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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商洛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6-10-07 23: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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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洛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商洛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国内外贸易及商业流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商政办发〔2010〕131号),有12项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全市内外贸易、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
    2.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定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规定;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市商务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做好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备案工作。
    7.落实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8.拟定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业发展。
    9.承担组织协调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全市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定本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办法;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11.管理市属内外贸企业,指导市属内外贸企业改革、发展,维护企业稳定。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商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商务厅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动力,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务实创新,真抓实干,较好完成了商务工作任务。据统计,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4.6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4.66亿元的100%,增长13%;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93亿美元,完成2.6亿美元的112.52%。新增限额上商贸企业完成21户(累计达到168户);培育发展电子商务运营平台3个,新发展电子商务企业20户;新批外贸备案登记企业18家(累计达到107家),新增外贸进出口业绩企业2家(累计达到32家);新批外商投资企业2家(目前正常经营累计13家),实际利用外资150.57万美元。完成商贸流通基础设施投资14.8亿元;新建“镇超工程”标准化超市6个;升级改造县区农贸市场5个,建设农产品保鲜、气调冷藏库7座,完成冬春蔬菜储备1100吨 ;全市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企业49户,完成酒类经营户备案登记2243户。完成市人大议案答复2件、政协提案答复4件。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精神的推动下,全市商务系统“双包双促”精准扶贫、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一体两翼”建设等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
(三)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商洛市商务局决算单位构成为:商洛市商务局及下属部门商洛市商务执法支队。
    二、商洛市商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993.9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1.80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08.65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事业收入4.95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118.5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993.9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7.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商务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
    (2)项目支出423.6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市级储备肉工作经费73.23万元,企业信息员工作经费16.98万元,上合组织商品展50万元,促消费工作经费181万元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212.4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87万元,项目支出406.12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基本支出357.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福利支出。项目支出406.12万元,包括市级储备肉工作经费73.23万元,企业信息员工作经费16.98万元,上合组织商品展50万元,促消费工作经费181万元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2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5.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车油、车保险、车修等。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市外企业来商考察、商务厅调研便餐0.6万元。
    4. 会议费支出6.5万元,主要是促销费会议支出。
    5. 培训费支出1.04万元,主要信息员培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