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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洛两市商务部门建立四项机制促进经贸融合发展

发布日期:2023-04-07 1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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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西商融合发展,深化西安和商洛两市经贸交流合作。4月6日,商洛市商务局与西安市商务局在西安签署《商贸合作交流框架协议》,双方商务局主要领导、主要业务科长(处长)、部分西安市县区商务局负责人及西安80多家企业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会上,市商务局局长韩东文对商洛产业、资源和区位优势等方面进行了推介,西安市商务局局长张选民作了讲话。双方达成了以下四项融合发展机制。

    一是交流互访机制。两市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互访交流,召开一次座谈会,沟通协调工作,促进相关合作事项有序推进,推动两市在商、旅、文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两市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二是结对合作机制。我市六县一区及商洛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与西安市8区商务局建立了结对交流合作机制,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不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商贸交流活动,落实具体合作事宜,推动两市县区间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促进两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两市在市场保供、商贸项目、招商引资、农特产品销售、外贸订单、进出口产品、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等方面重要信息交流沟通,相互学习,共同借鉴,实现两市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作发展。

    四是“一家搭台、两家唱戏”机制。通过沟通协商,两家达成了合作平台机制,即:两市分别举办的省内外产品展销会、促销会、博览会等各种展会时,邀请对方优先参展布展,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产品展销和项目推介等活动。通过“一家投资、两家受益,一家搭台、两家唱戏”的双赢合作模式,不断加深两市合作交流深度,扩大商洛对外的影响力,促进商洛经济高质量发展。(赵军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