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5 15: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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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隔离管理组按照赵璟书记对集中隔离点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的批示要求,根据《九版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等规范要求,制定出台了《商洛市集中隔离点规范化管理导则》。《导则》从隔离人员进入隔离点前的准备、隔离点日常管理、解除隔离、完善应急体系等四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为我市集中隔离点提供全面、科学、详细的管理参照准则,为隔离专班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提供了参照依据,也进一步完善、提升了我市集中隔离点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用前准备。准备充足数量的隔离房间,在发现本土病例并发现有扩散可能时,立即征用充足的隔离场所,保证人员、物资等到位。隔离点在启用前须通过专家验收,须配足“一办七组”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须进行模拟演练,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落实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培训,做好健康监测。加强隔离人员管理、人文关怀和隔离点安保工作。隔离人员入住4小时内应建立观察档案,24小时内应完成首次核酸检测,并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加强转阳房间管理。隔离对象在隔离点转阳性的,应及时转外就医并反馈相关情况,对其居住房间进行封闭,进行环境采样并落实终末消毒。加强消毒管理和医废暂存点管理。严格要求物品和厕所、公共区域等的消毒次数,规范使用消毒剂。医废暂存点应做到监控全覆盖,并配备紫外线灯进行消杀,回收处置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加强县区督导检查工作。县区督导组要定期对隔离点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市县联合督导组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
三是规范解除隔离。经综合评估研判,符合解除标准且无特殊情况的隔离人员,专班人员发放《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告知书》,与隔离人员居住地做好完整对接,保证隔离人员点对点转运,闭环管理,落实居家隔离。
四是规范应急体系。各县区成立隔离点验收准备专班、内部管理专班、后勤保障专班、业务指导专班、督导检查专班,全面规范隔离点运行流程,同时建立管理制度、明确架构分工、规范医废管理、落实消毒措施、落实日复盘总结制度。
市、县隔离管理组按照《九版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隔离点规范化管理导则》要求,常态化深入县区开展集中隔离点督导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完善隔离点硬件设施、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等,坚决杜绝隔离点交叉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