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1-24 17:24:44
113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商洛市商务局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洛市行政中心西裙楼2-15室,联系电话:0914-2312203)。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市商务局网站信息发布(更新)47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信息46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条,涉及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地址等基本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类信息等。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做好市场监测、内外贸、促消费、安全生产、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市商务局网站设立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信息公开、专题报道、便民服务、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专栏,专题报道涉及商务部、商务厅动态、党建工作、乡村振兴、电子商务等内容,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梳理、审核、上传和发布。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对优化营商环境、内外贸工作开展等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四是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局网站“议案建议办理”栏目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及办理结果3件,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8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依法、妥善、规范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宜,参照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统计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标准化、规范化。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网站管理,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商务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机关政务公开制度、网站日常巡检及上网信息复查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网站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明确网站管理、维护部门及岗位职责,要求技术维护人员认真巡查网站运行状况;要求信息采编人员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讯,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站安全平稳运行,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对市商务局网站和微博账号进行不定期自查,不断提高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建设运维管理水平。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宣传报道,不断提升网站信息内容质量,提升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成立了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梳理、审核、上传和发布。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平台开展评估,精准问题,督促整改,提高质量。三是参加省市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及风险预警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商务局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局网站和微博运转良好,未出现失密、泄密现象,未在网上存储、传输涉密信息,但还有一些方面需要改进:网站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网站内容质量和审核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前沿理论和优秀案例,加强对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全面梳理各科室信息,提前谋划、及时补充,根据我局职责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等原则,补充、完善、更新我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市商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4日